关于为2025年拟申报职称的教职工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的工作提示
作者:罗珊飞 时间:2025-06-17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职称申报准备工作,拟开展2025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25年拟申报各级各类职称的教职工。
二、学时要求
1.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累计不少于60学时。
2.2021年及以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累计不少于90学时。按职称申报文件规定,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三、学时折算
1.各项继续教育内容的学时数折算按照《安顺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见附件)执行。
2.可折算继续教育学时的材料从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之日算起。
3.应省、市职改部门要求,继续教育学时中必须包含公需科目测试成绩,无公需科目测试成绩或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职称。2025年公需科目学习测试要求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
四、办理方式
从2025年起,继续教育学时办理工作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ips/)(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统一实施,实行线上申报、审核、验证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五、工作安排
1.申报人需于2025年6月25日前在服务平台的职称子系统-个人申报用户-继续教育模块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上传相应支撑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注意:公需科目不需申报,服务平台会同步数据,若申报了,将被退回并要求删除。
2.关于支撑材料的说明。(1)上传复印件,原件由二级学院核验,并在复印件上签“与原件相符”及审核人姓名并盖二级学院公章;(2)复印件的具体要求:论文需包括封面、封底、目录、论文正文,科研课题需包括立项和结题材料,独立论著需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参编论著需包括封面、目录、封底、本人在其中完成字数的有效证明,其他按《安顺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
3.各学院(部门)需指定1名继续教育管理员,并于2025年6月16日前将继续教育管理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送至教师工作处。各学院(部门)继续教育管理员需于2025年7月4日前在服务平台上完成本学院(部门)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学时的审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学时办理工作,确保通知传达到位。
2.继续教育管理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本学院(部门)教职工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教职工申报继续教育学时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