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处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责
1.基本情况
教师工作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教师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现有负责人一人,副处长一人,科长一人,副科长一人,科员两人,下设师资科、职称科。具体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职称评审、教师培训等教师管理服务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2.部门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教师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4)负责做好教师访学、进修及培训工作;
(5)负责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牵头做好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
(6)负责做好全校教师评先、评优、表彰工作,牵头或配合做好其他职工评先、评优、表彰工作;
(7)负责做好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