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设置
一、基本情况
教师工作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教师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现有处长一人,科长两人,科员两人,下设师德师风建设科、教师发展与职称科。具体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职称评审、教师培训等教师管理服务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二、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牵头编制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3.统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调查认定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4.负责教师发展(培养培训、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青年教师导师制、实践锻炼、教师专业成长等)工作;
5.负责学校教师学科竞赛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7.负责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理;
8.负责教学名师的培育、选拔工作;
9.负责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经历;
10.负责牵头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及表彰工作;
11.负责办理教师资格证;
12.办理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