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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安顺学院2018年副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07 14:43:55

安学院教工通[2018]

关于组织开展安顺学院2018年副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部门:

按照省市职改部门要求,结合学校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8年度副高、中、初级职称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条件:高校系列依照《安顺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条件(试行)》执行,可在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网“职称工作”栏目自行下载。

二、已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经年度审核而未审核的,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职务。

三、2018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81231日。

四、继续教育学时必须含公需科目测试合格成绩,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需科目测试,待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后,另行通知。2018年职称申报人员完成测试后,要及时到教师工作处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五、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规定,论文需自行提交“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报告,或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除省、市人社部门另行规定的特定刊物外,凡未出具上述检索报告或检索证明的论文,评审机构不再采信。对于在申报、评审阶段,被举报弄虚作假、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当年申报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对于评审工作结束已取得职称任职资格,被举报弄虚作假、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任职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六、时间安排

2018年7月11日-7月18日:教师工作处根据《安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表》、《安顺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职经历认定表》的推荐结果、认定结果接收副高、中、初级职称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查。申报材料按材料目录清单整理提交(非第一作者的论文原件不需提交),另还需提交材料目录清单中所列复印件的所有原件(单独装袋)、以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电子档案》和《公示花名册》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145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