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教师节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课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标兵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22 点击数:

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文件

安学院教工通〔2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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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教师节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课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

师德标兵的通知

 

各校属二级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笃学的先进事迹,在全校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动员和激励全校教职员工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争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的“三者”好老师,努力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教师节期间开展2018年度 “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课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现将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2017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并聘用在岗的教职工。

1、优秀教师的推选范围:全校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附中在编在岗教师(行政兼教学人员归属其任课所在学院推选),表彰人数不超过任教教师总数的4%,原则上向一线教师倾斜。

2、优秀思想政治课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推选范围: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表彰人数不超过其任教教师总数的5%,原则上向一线任教教师倾斜。

3、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选范围:各学院、部、处室部门在编在岗管理人员,表彰人数不超过全校教职工总数的4%。原则上向一线管理人员倾斜。

4、师德标兵的推选范围:从推选的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课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遴选,表彰人数不超过推选的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课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总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课教师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发扬“贵州教育精神”,践行“贵州教师誓词”,得到学校、社会和师生、家长的公认。

3、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积极承担本学科专业的教学任务,满工作量;教学特点鲜明,注重对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教育教学工作得到有关部门、同行、学生及家长的好评。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发扬“贵州教育精神”,践行“贵州教师誓词”,得到学校、社会和师生、家长的公认。

3、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为人师表,在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管理、学校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勇于创新、成效明显。

5、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三)师德标兵

1、爱国守法,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养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2、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志存高远,甘为人梯,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3、关心学生,传递师爱,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融洽。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尊重学生人格和主体地位。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受到广泛赞誉。

4、教书育人,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注重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坚持以自身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进行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5、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坚守高尚情操,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和家长,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6、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有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按规定完成年度及周期继续教育学时。勇于创新发展,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学术风气端正,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7、教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评: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在考试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其他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推荐方法和程序

(一)初级评选(6月21日—6月27日)

校属各学院(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部、附中按照任教教师人数的5%推荐相应名额的“优秀教师”(行政兼教学人员归属其任课所在学院推选)和 “优秀教育工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按本学院教师人数的5%推荐“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各行政部门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推荐材料以学院、部门、中心、处室为单位汇总并填写《安顺学院2018年教师节推荐优秀人员汇总表》,于6月28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师工作处。

(二)学校评选(7月3日—7月9日)

教师工作处将牵头组成评选工作小组,从二级学院、部门、处室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中评选出“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各若干名。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选,拟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表彰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三) 从学校评选出的优秀人员中推荐相应名额的“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参加上级行政主管部门2018年度教师节的评选表彰活动。

(四)推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请填写《安顺学院受表彰人员呈报审批表》;学院(部门)填写《安顺学院2018年教师节推荐优秀人员汇总表》。所有材料须填写好再A4纸双面打印,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字数1500字左右。材料上报时间为6月2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交送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电子版发送asxyjsgzc@163.com。

 

 

 

 

 

附件1:《安顺学院受表彰人员呈报审批表》

附件2:《安顺学院2018年教师节推荐优秀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33330743。

                                       

顺学院教师工作处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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