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安顺学院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登记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2 点击数:

安学院教工通[2018]  11

关于填报“安顺学院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

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登记表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现需填报“安顺学院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登记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确定联系对象

校领导联系对象由所联系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安排。二级学院领导、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对象由所属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安排,各职能部门的党员学科带头人的联系对象由教学关系所属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安排。

联系对象为教学关系在本学院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每位联系人至少联系1名优秀青年教师。

二、联系内容及要求

1、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对优秀青年教师的职业生涯、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

2、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关心优秀青年教师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优秀青年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坚持政治引导,坚定优秀青年教师的理想信念,及时推荐不是中共党员的优秀青年教师入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加强与优秀青年教师的交流谈话,每学期与所联系优秀青年教师谈心谈话至少1次,并做好谈话记录。

5、优秀青年教师要经常主动与联系人联系,汇报工作思想情况。

三、填报《安顺学院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登记表》

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将《安顺学院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登记表》完善,于2018年9月14日之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师工作处,电子版发送1690156938@qq.com

联系人:方           电话:33330743

 

特此通知

 附件《安顺学院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登记表》

 

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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