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
安学院教工通[2019]10号
关于推荐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1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1、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二、推荐与审核程序
1、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1名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2、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 (http://www. train. whu. edu.cn/)于4月1日至4月20日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3、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人员可与《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所列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4、各学院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于4月11日前将推荐人填写好的《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报送教师工作处。
5、学校将从所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中遴选2名教师上报省教育厅。
三、访学管理
1、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须在核心期刊以“安顺学院”署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篇,且在访学结束后的两年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因个人原因未完成访学任务的教师除不给予经费报销外还将取消本年度和下一年度的外出培训机会、评优评先、职称推评等。
3、教师访学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对外派教师进行有效监管。访学结束后,访学教师须将结业证书复印件及访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报教师工作处备案存档后方可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按《安顺学院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安学院发[2018]33号)《安顺学院师资培训(进修)管理办法》([2018]44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 方 曌
联系电话:33330743
邮 箱:asxyjsgzc@163.com.
教师工作处
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
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 2019年4月4日OA系统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