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1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处、室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5号)有关要求和安排,现就2015年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标准

2015年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严格按照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文件(见附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范围

我校在册在编在岗,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9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岗位评议。

三、评议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向重点领域、向基层、向工作一线倾斜的原则,注重师德品质和专业能力,突出工作实效,鼓励改革创新,树立人才评价的正确导向,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按照“自愿申报、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要规范评选工作,保证评选质量。对申报、评选中弄虚作假、违法乱纪、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将3年内不得申报三级岗位聘用,并究其责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个人申报材料

评议材料统一装入240mm×340mm并有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档案袋的封页上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申报学科。

个人申报材料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4月。包括以下材料:

1.《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附件2)一式二份。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命(聘任)证书复印件。

4.个人奖项、荣誉称号证书、课题、科研成果获奖证书、鉴定材料、证明等复印件。

5.其他个人相关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除注明的外均一式一份,其中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须上报原件,其他明确上交复印件的,均须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教师工作处审核原件,并在每份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原件退回本人。申报评议材料一经报出,不再补报任何材料。

五、材料收取时间和地点

各位拟申报的教师须于55日以前按规定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教师工作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72043788@qq.com

联系人:刁锐琦,联系电话:32214287

 

附件:1. 贵州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资格报审表

2. 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审核表

3. 贵州省高校教师系列学科门类分类

4. 二、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文件(黔人社厅通[2014]777号)

 

                                              教师工作处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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