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学院教工通[2018] 7号
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学工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部:
为顺利开展我校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根据《安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中的推荐评审程序,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教学关系归属到本学院的教师进行个人申报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请学工部做好专职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任职经历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8年6月5日—6月11日
个人申报:拟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填写《安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表》,报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其中专职教师还需填写《安顺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职经历认定表》,报学工部认定。
二、2018年6月11日—6月15日
二级学院推荐:二级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小组,以院长为组长,成员由二级学院领导、部分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教学、行政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考量。推荐时以师德、业绩、能力、贡献为导向,坚持标准,认真评议,严格按照规定精神对申报人员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小组在《安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签章后,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教师工作处。
学工部认定:学工部根据《安顺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对专职教师申报人的辅导员、班主任任职经历进行认定,在《安顺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职经历认定表》上填写认定意见、签章后,由学工部统一报送教师工作处。
三、申报人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2)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3)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4)任现职期间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不予推荐申报评审。
教师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