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学院教工通[2019]2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校系列高级、实验系列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各处、室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24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三个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128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高校系列高级、实验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现将今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条件
推荐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同时满足贵州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756号)及安顺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条件;推荐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同时满足贵州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贵州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758号)及安顺学院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条件。相关文件可在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网页“职称工作”栏目自行下载。
严格把好教师师德师风关
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教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制度,把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过程中的师德表现作为重要依据。在职称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时,认真对申报人进行审查,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出现意识形态领域有倾向错误和重大偏差的,课堂发表不当言论的,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切实开展高校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双线”晋升
进一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加大分类评价力度。继续加大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力度,严格按照《高校教师系列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可在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网页“职称工作”栏目自行下载)的要求,在高校教师系列中增设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实行单设计划、单列条件、单独评审,开展从事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四、推行“评聘结合”职称申报评审
为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按照中央、省的要求,从2017年起,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评聘结合”、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原则上按单位上年度末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的40%确定当年推荐申报高级职称的相应人数。
五、申报材料相关规定
职称申报材料中已提交论文原件的,不再要求提交论文检索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所取得的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不再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认定。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各用人单位及推荐单位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对申报评审中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职称评审有关不规范学术刊物的通报》(黔教办师 (2015) 6号)的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制。
申报材料严格按《2019年高校系列高级、实验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所需材料目录》的要求整理提交(非第一作者的论文原件不需提交),另还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2019年安顺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电子档案(其他教师)》和《贵州省高校、中职、中小学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审表》(请严格按范例格式填写,否则不予受理),发送至邮箱2372504895@qq.com。
六、申报流程
1、职称申报人填写《安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表》,报所在二级学院推荐。其中专职教师还需填写《安顺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职经历认定表》,报学工部认定。
2、职称申报人于10月11日-12日携带《安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表》(专职教师还需携带《安顺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职经历认定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目录中所列复印件的所有原件(单独装袋)到教师工作处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申报材料交教师工作处,原件带回。
请各位申报人务必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材料,并严格按教师工作处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以便教师工作处在完成校级层面相关工作后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七、为便于及时沟通信息,方便为广大职称申报人员服务,敬请各位拟申报职称的教职工务必加入2019职称工作群(581486421),在2019年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有关信息将随时在此群内发布,敬请密切关注。
联 系 人:叶 盈
联系电话:33224739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