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18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年审及拟申报职称的教职工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29 点击数:

 

 

安学院教工通[2018] 5

关于为2018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年审及拟申报职称的教职工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部门:

为做好今年职称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现拟开展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办理工作,现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18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年审的教职工。

2018年拟申报各级各类职称的教职工。

    二、学时折算:

    1、各项继续教育内容的学时数折算按照《安顺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见附件二)执行。

2、可折算继续教育学时的材料从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之日算起。

3应省、市职改部门要求,继续教育学时中必须包含公需科目测试成绩,无公需科目考试成绩或未及格者不得申报职称。(2018年公需科目测试具体内容待省、市职改部门通知)

三、具体要求:

1、请申报职称的教职工认真对照《安顺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将自己任现职以来可折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内容填写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见附件一),并按《登记表》中填写顺序将相应支撑材料附于《登记表》后。以前已经登记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上并经市人社局验证通过的继续教育内容,不用再填写。

2、关于提供支撑材料的说明。论文: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封底、目录、论文正文;科研课题:复印件需包括立项和结题材料;独立论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参编论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目录、封底、本人在其中完成字数的有效证明;其他按《安顺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提供支撑材料。以上材料报送教师工作处时一并提供原件以便审核

3、办理流程:请各位教职工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支撑材料报送教师工作处,待教师工作处审核后,再请各位教职工将《登记》中审核合格的内容登入《登记》,最后将《登记》及支撑材料一并报送教师工作处。办理工作截止时间201868日。因后期工作量较大,请各学院,部、处室部门及时通知到相关教职工,以免影响教职工的职称申报。

联系人:叶     夏洁丽    联系电话:33224739

 

                                        教师工作处

                                 ○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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