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首页 | 部门概况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师德师风 | 职称工作 | 教师培训 |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部门概况>>正文
职称科工作职责
2015-01-15 16:11   审核人:

 

1、负责学校校内职称评审会议的会务工作;

2、积极了解职称评定相关政策,向教职工发布关于职称评定最新信息,协助做好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等职称报名及考试工作。受理职称免试、破格、转评等手续的申请及对外报批工作;

3、组织开展高校教师、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评报名,向省教育厅上报测评结果和测评报告,并为合格人员办理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4、负责各系列初级职称及高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进程安排,起草、制定职称报名通知并受理报名申请;

5、受理职称申报,进行资格审查。做好各系列初级职称及高校教师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受理向外申报的其它系列职称申请及资格审查;

6、组织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分别对职称申报对象进行评议和评审,并进行表决,统计评审结果。评审后向省职改办提交关于职称评审情况的书面报告;

7、各系列初级职称及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8、负责整理需报上一级评审组织进行评审的高校教师、实验及其它各系列职称晋升的上报材料;

9、负责起草校内各系列初级职称及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及聘任文件,为通过职称评审教职工办理职称证书;

10、负责受理校内党政干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学院路25号

电话:0851-32214301 邮编:561000  邮箱:asxyjsgzc@163.com

版权所有:安顺学院教师工作处   ICP备案号:黔ICP备 09002337号